消息通知设置

1. 概述

重要的系统事件(如组织架构变更、用量超限等),需要通过多渠道多人员触达,避免消息延迟处理造成工作延期、遗漏等问题。

对于企业关键通知,简道云提供「消息通知」设置,提供以下保障:

  • 灵活的对象配置:支持预设对象(企业创建者、系统管理员)和自定义对象(自行指定用户手机邮箱)
  • 多渠道触达方式:系统内消息中心/弹窗提醒、系统外短信/邮件提醒、集成模式下第三方平台提醒

本文将详细讲解消息通知的设置步骤。

2. 消息通知一览表

对于不同消息类型,在不同通知渠道下的设置如下表所示:

消息类型

系统消息

邮件

短信

钉企飞提醒

消息弹窗

用量提醒

系统容量及云币余额

强制提醒

提醒对象:创建者和系统管理员

可选提醒

提醒对象:创建者和系统管理员、自定义提醒对象

可选提醒

短信免费

提醒对象:创建者和系统管理员、自定义提醒对象

集成模式可选提醒

提醒对象:系统管理员

不支持

应用日志

数据推送提醒

可选提醒

提醒对象:创建者、自定义提醒对象

可选提醒

短信免费

提醒对象:创建者、自定义提醒对象

不支持

智能助手执行失败

可选提醒

短信付费

提醒对象:创建者、自定义提醒对象

数据流执行失败

输出表同步失败

添加/删除应用

修改应用名称

开放平台

API Key 操作记录

通讯录管理

企业互联

可选提醒

提醒对象:创建者和系统管理员、自定义提醒对象

可选提醒

短信付费

提醒对象:创建者和系统管理员、自定义提醒对象

添加/删除部门或成员

系统管理

添加/删除管理组

添加/删除管理员

运营通知

产品更新及活动

不支持

不支持

可选提醒

3. 设置消息接收者

3.1 使用前须知

1)如需在消息提醒对象中选择创建者、系统管理员以外的邮箱/手机,请提前完成:自定义消息提醒对象

2)仅企业创建者支持进行消息通知设置,其他企业成员不支持进行此操作。

3.2 设置消息接收者

1)企业创建者登录简道云,点击「消息中心>通知设置」。

2)对于不同消息类型,可以勾选所需的提醒方式和提醒对象。如需自定义添加提醒对象,可点击「修改」添加。

3)具体设置说明如下表所示:

消息提醒方式

设置说明

系统消息

  • 强制推送给创建者和系统管理员,不支持自定义提醒对象
  • 通过简道云消息中心查看消息

邮件

  • 可选开启,默认提醒对象(创建者/系统管理员)不可取消
  • 每个消息类型支持额外设置最多 5 个自定义对象(需已验证邮箱,未验证的邮箱无法接收消息)
  • 此提醒方式不适用于「运营通知>产品更新及活动」类型消息

短信

  • 可选开启,默认提醒对象(创建者/系统管理员)不可取消
  • 每个消息类型支持额外设置最多 5 个自定义对象(需已验证手机,未验证的手机无法接收消息)
  • 「应用日志>数据推送提醒」、「用量提醒>系统容量及云币余额」类型的短信提醒免费,其他类型的短信提醒耗费短信余额
  • 此提醒方式不适用于「运营通知>产品更新及活动」类型消息

钉企飞提醒

  • 此提醒方式仅适用于集成模式企业的「用量提醒>系统容量及云币余额」类型
  • 仅支持推送至系统管理员的第三方账号(钉钉/微信/企微/飞书),不支持自定义提醒对象

消息弹窗

  • 此提醒方式仅适用于「运营通知>产品更新及活动」类型
  • 用户登录简道云时,在右上角弹窗显示此类型消息

4. 效果预览

当触发对应消息通知时,对应提醒终端将接收到对应消息。

4.1 系统消息

系统消息,就是在简道云消息中心中收到的消息。

用户登录简道云,点击「消息中心」,在对应分类下即可查看消息。

2.3 邮箱消息

邮箱提醒,即通过邮件通知到被提醒人。

2.4 短信消息

短信提醒,即通过短信通知到被提醒人。

2.5 集成模式提醒

集成模式企业,若在用量提醒处勾选了集成模式提醒,在系统用量发生变化时,支持对微信服务号、企业微信集成模式、飞书集成模式和钉钉集成模式账号进行提醒。

1)微信服务号提醒效果

2)企业微信集成模式提醒效果

3)飞书集成模式提醒效果

4)钉钉集成模式提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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