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表的设置

1. 简介

1.1 功能简介

聚合表的设置是指通过选择数据来源表单、设置维度、指标、数据提交校验等,实现单表或多表数据聚合,达到数据实时统计或超额提交控制的目的。

1.2 使用场景

根据业务调用和查看的需要,会对聚合表进行多种设置,从而更好地完成实时数据聚合。

1.3 预期效果

以库存管理中,计算「已入库-可退换数量」为例,效果如下所示:

1.4 聚合表规则

聚合表成功创建的 4 个条件:

  • 至少添加一个数据来源表;
  • 至少添加一个维度;
  • 添加至少一个指标,且每个数据源表单至少被一个指标引用,未使用的数据源表需删除。

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即把需要怎样统计用文字表述出来,这样清楚地整理出维度和指标到底是哪些了。

要统计 AAA、BBB、CCC 的 XXX、YYY,前为维度,后为指标。

1.5 设计页面介绍

聚合表设计页面分为以下三部分:

  • 基础信息区:可以对聚合表进行命名、备注、查看引用以及保存配置;
  • 配置区:配置聚合表的数据来源、维度、指标以及数据提交校验规则;
  • 数据预览区:配置完成后,可以预览部分数据的计算结果,配置完成后可返回至聚合表卡片查看全部数据。

2. 设置步骤

2.1 数据来源

2.1.1 选择来源表

进入聚合表的设置页面,首先需要设置数据来源。在来源表下拉框中可以选择单张或多张来源表单,以选择多张来源表为例,如下所示:

注:最多添加 50 张数据来源表单。

2.1.2 选择子表单

如需在维度和指标配置中使用某个子表单字段,则选择对应子表单,否则选「无」即可。

1)选择子表单后,配置维度时,支持选择主字段与子字段,如下图所示:

2)选择子表单后,配置指标时,仅可选择数字类型子字段,如下图所示:

2.1.3 过滤条件

我们可以通设置过滤条件将无需参与聚合表计算的数据剔除,只计算筛选后的数据,保障了预处理数据计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以筛选采购订单中下单日期为 2025 年的数据为例,操作步骤如下图所示:

注:当过滤条件中包含「流程状态」时,数据提交校验将失效。

2.2 维度

维度是想要在聚合表中展示的字段内容,即按照维度汇总数据。

2.2.1 构建维度

1)对于单张来源表

维度的选择范围是该单表数据中的字段,添加方式如下:

2)对于多张来源表

需先通过来源表中同类型的字段构建维度,即:通过多张表单中相同字段内容,整合生成聚合表的统一分析维度。

如「采购入库」记录了每天的入库信息,「采购退货」记录了每天的退货出库信息通过订单编号产品明细等字段可以把两个表单关联起来,得到每天的采购库存明细,效果如下所示:

注:

1)最多添加 30 个维度;

2)开启「过滤空值」按钮开关后,聚合表会自动过滤维度空白的数据,该数据将不在聚合表中显示。

2.2.2 维度支持的字段类型

配置维度时,仅支持如下字段类型:

  • 单行文本
  • 单选按钮组
  • 下拉框
  • 流水号
  • 成员单选
  • 部门单选
  • 日期时间
  • 微信OpenID
  • 扩展字段

2.2.3 修改维度显示

点击维度右侧的编辑按钮,可以修改维度名称、维度配置,并且针对日期类型字段的维度,还可修改维度类型为:年、年-季、年-月、年-周、年-月-日。

2.3 指标

指标是指通过对来源表中的字段进行聚合运算后得到的数据。

2.3.1 设置指标名称与数据格式

点击「添加指标」进入指标设置页面,可以对指标进行命名,并选择如下三类数据格式:

  • 千分符
  • 百分比
  • 小数位数

2.3.2 设置指标公式

1)在公式设置区域,支持对如下两类字段变量进行运算:

  • 聚合变量:来源表中数字类型主字段/子字段或数据条数变量。选中聚合变量时,可以修改其聚合设置。具体如下:
    • 聚合方式:求和(SUM)、平均值(AVG)、计数(COUNT);
    • 聚合条件:添加过滤条件,仅对满足特定条件的数据进行聚合计算。
  • 指标:当前聚合表中已设置的指标。

2)编辑公式时,支持的运算符及函数如下:

3)点击「添加过滤条件」后,需要设置的内容如下所示:

  • 表单字段:单行文本、多行文本、数字、日期时间、单选按钮组、复选框组、下拉框、下拉复选框、成员单选/多选、部门单选/多选、图片、附件、定位、地址、手写签名、手机;
  • 系统字段:提交时间、微信昵称、微信 OpenID、扩展字段;
  • 过滤关系:根据字段类型,设置不同的字段关系,如等于/不等于、包含/不包含、为空/不为空等。
  • 过滤值:由字段和过滤关系决定,可能是选项或文本,也可能不需要填写。

多个过滤条件间的关系为「且」,仅会对满足所有过滤条件的数据进行聚合计算。

注:

1)最多添加 100 个指标;

2)每张数据源表单,最多可以参与 10 个聚合变量的配置;

3)每个聚合变量,最多可以设置 10 个过滤条件;

4)当来源表中选择配置子表单时,聚合变量中仅可以选择对应子表单中的数字类型字段;

5)编辑公式时, IF 和 IFS 函数的第一个参数仅能为布尔值(即 True 或 False),不支持为数字。

2.3.3 修改指标

点击指标右侧的编辑按钮可以进入修改页面,如下图 所示:

2.4 数据提交检验

2.4.1 设置内容

1)公式

点击「添加校验条件」,设置校验条件的公式,即可在聚合表中添加数据提交检验了,当表单数据满足该条件可提交数据,不满足则不允许提交。

2)提示文字

设置提示文字,即当不满足校验条件时,会出现设定好的提示文字:

2.4.2 校验条件规则

1)校验条件为等式或者不等式,常用判断符号包括:

判断符号

>

<

==

!=

>=

<=

符号说明

大于

小于

等于

不等于

大于等于

小于等于

2)校验条件中运算符号包括:

运算符号

+

-

*

/

()

符号说明

括号

3)校验条件中可以引用聚合表指标的值、也可以使用数字。

4)每一项校验条件,都可以设定提示信息,在不满足校验条件时会出现相应的提示信息。

5)聚合表调用了哪些表单,在对这些表单数据操作时,部分操作会触发聚合表校验。具体见下图:

操作

是否触发

新建

编辑

单条数据删除

勾选多条数据删除

导入

×

批量编辑

×

清空数据

×

2.5 效果演示

效果参见本文【1.3 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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