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海池设置

1. 简介

1.1 功能简介

公海池指的是客户信息的公共池、共享池。实现客户自动流转,简化客户报备工作、避免客户数据重复,避免销售撞单;让销售跟进过程更有节奏,保证企业客户资源的公有性、安全性等。

1.2 应用场景

  • 当公共客户资源需要分门别类管理时,可以设置多个公海池。如:按区域、行业、来源等进行分类;
  • 对公海池中的客户设置领取和分配的规则,限制成员是否可见/可领取;
  • 当通过领取/分配的客户,跟进效果未达预期时,可以设置回收规则,自动将客户回收至公海池中,供其他人领取。

1.3 预期效果

使用方法参见文档:公海池使用

2. 设置步骤

2.1 设置入口

在 CRM 客户管理套件中,进入「管理后台 >> 公海池」:

2.2 新建公海池

进入公海池页面后,点击右上角「新建公海池」:

2.3 设置公海池

然后进入公海池的设置界面,可以为公海池设置使用规则。

具体设置内容如下:

2.3.1 公海池名称

公海池名称可用于对公海池进行区分,直接编辑名称即可,如 KA 组公海池、销售二组公海池等。

2.3.2 添加管理员/成员

在管理员/成员权限组中,可添加成员为其分配对应的权限。

1)点击管理员/成员后的「编辑」,可对管理员和成员的权限组进行编辑,自定义修改权限,具体可编辑内容如下表:

权限名称

释义

可设置内容

操作权限

可对流程和数据进行哪些操作

全选、查看、添加、复制、编辑、删除、批量打印、批量修改、导入、导出、回收、退回、更换负责人、添加协作人、移除协作人

字段权限

可以查看和编辑数据的哪些字段

公海池表中各字段的可见、可编辑权限

2)管理员和成员的权限组均支持停用和启用,点击权限组后的开关,即可对权限组进行停用和启用:

2.3.3 客户回收规则

1)生效范围

生效范围是指,客户在哪些操作下会触发回收规则的生效,支持设置的生效范围包括如下 3 种:

  • 领取:领取客户时生效,不支持取消勾选;
  • 分配:分配客户时生效,不支持取消勾选;
  • 新建:包括权限组新增、API 新增、智能助手新增,支持勾选或取消勾选。

注:导入新增的数据暂不支持触发回收规则。

2)回收规则

客户回收规则是指,在生效范围内的客户,达到一定的条件后,会自动被回收到公海池中,供其他人领取。

点击「添加规则」进入规则设置页面:

注:客户回收规则未设置时,默认不自动回收,可由公海池管理员手动回收,也可由销售人员自动退回。

进入回收规则设置,具体设置内容如下:

设置内容

规则内容及含义

规则名称

回收规则的命名

筛选条件

添加条件后,只有符合条件的客户才会进行回收规则校验

多个条件的关系支持设置为「所有」或「任一」

自动回收开关

  • 关闭时:即不会自动回收客户到公海池,也不可设置回收规则
  • 开启时:支持设置回收规则

回收条件

1)时间限制:可自定义设置为 X 天/小时

2)条件:

  • 跟进:指定时间内未跟进则自动回收(每次完成跟进后即刷新回收时间)
  • 新建商机:指定时间内未新建商机则自动回收
  • 自定义条件:点击「添加条件」自定义添加字段设置自动回收规则,最多添加 3 个

3)校验频率:

  • 循环:仅条件为「跟进」时可以设置校验频率为循环。在领取/分配/新建操作后校验,且在每次跟进后会刷新回收时间
  • 一次:在领取/分配/新建操作后仅校验一次即可;条件为「新建商机」或自定义字段时,仅能校验一次

4)其他规则:

  • 回收时间自客户分配/领取/新建时开始计算
  • 满足任一规则都会触发客户的回收

终止回收规则

添加条件后,如满足全部终止回收条件,则不再进行任何回收规则的校验;在未全部满足终止回收条件前,会进行回收规则的校验和回收。最多添加 5 个终止回收条件。

回收至

  • 本公海池
  • 指定公海池:除本公海池外的其他公海池

以下图配置为例,具体回收规则为:

  • 在该公海池领取/分配/新建的客户中,符合「归属部门」等于「销售部」、或「客户来源」等于「线下展会」的客户进行如下回收校验;
  • 回收校验:
    • 在领取/分配/新建公海池客户后,7 天内需完成 1 次跟进,若未跟进,则会在第 7 天进行数据回收;如在 7 天内完成跟进,则需在下一个 7 内完成下一次跟进;
    • 在领取/分配/新建公海池客户后,30 天内需完成新建商机,若未新建商机,则会在第 30 天进行数据回收;
    • 在领取/分配/新建公海池客户后,90 天内需完成报价,若数据不满足「是否报价」 等于 「已报价」,则会在第 90 天进行数据回收。
  • 终止回收校验:任何时间下,满足「客户状态」等于「成交客户」时,则终止回收,即该动作为终止动作,完成后不再需要做其他回收校验。

2.4 更新历史数据

修改好回收规则点击「保存」后,可选择是否对历史客户数据进行更新:

  • 不更新:新设置的规则只对新领取、分配或新建的数据生效。历史数据按原有的回收规则时间,校验新回收规则条件

不更新情况的具体说明:

  • 修改「跟进」或「新建商机」的回收条件时,如选择不更新,则历史数据按原来的回收条件校验;
  • 删除原自定义条件,再新增自定义条件时,如选择不更新,则不校验该新增条件;
  • 直接修改原自定义回收条件时,如选择不更新,则历史数据按原来时间校验新条件。例如:
    • 原来的条件为:90 天内客户状态等于「成交客户」
    • 修改后的条件为:60 天内客户级别等于「重要客户」
    • 则设置为不更新后,历史数据的回收规则为:90 天内客户级别等于「重要客户」
  • 更新:符合条件的所有数据会更新回收规则,根据「领取时间」字段按照新的回收规则执行。数据更新需要一定时长,因此每小时仅支持更新一次历史数据,且在更新过程中不能再次修改回收规则。

2.5 公海池排序

当简道云 CRM 中添加了多个公海池时,支持对列表中的公海池进行拖拽排序,便于查看。

2.6 使用效果

公海池设置好以后,业务人员即可根据配置的规则使用公海池,使用方法参见文档:公海池使用

3. 注意事项

1)一个 CRM 应用最多添加 100 个公海池。

2)每个公海池最多添加 10 个回收规则。

3)每个回收规则的条件最多添加 10 个。

4)公海池名称不可重复,最多可设置 15 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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